分手是最可怕的事嗎?不是。
最可怕的是你連為甚要在一起都不清楚,當然也不明白為甚麼分手。
不愛你了,是最可怕的事嗎?不是。
可怕的是,對方根本沒有愛過你。
失戀了是最可怕的事嗎?不是。
最可怕的是,沒有從失敗中得到教訓及成長。
戀愛產生的最初,的確是一種感覺及衝動,所以被對方所吸引。
但愛情的維持必須靠雙方的努力經營。
特別是我們要清楚,我跟對方是不是「適合」?
我們要選擇的是一個跟我「適合」的人,而非去找一個「最好」的人。
這個是要先建立的前提--兩個是適合的人。
戀愛的三個成功要素--對的人,對的時間,對的地點。
任何一個因素沒配合好,戀愛就很難成功;
這就是所謂的天時,地利,人和。
天時與地利還猶有可為,如果是不對的「人」,就一點辦法也沒有了。
一定要看清楚自以為的「執著」是不是只因為「不甘心放手」呢?












Recommend to Front page




Comment Permissions: Allow comment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