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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   分手是最可怕的事嗎?不是。

      最可怕的是你連為甚要在一起都不清楚,當然也不明白為甚麼分手。

 

      不愛你了,是最可怕的事嗎?不是。

      可怕的是,對方根本沒有愛過你。

 

      失戀了是最可怕的事嗎?不是。

      最可怕的是,沒有從失敗中得到教訓及成長。

 

      戀愛產生的最初,的確是一種感覺及衝動,所以被對方所吸引。

      但愛情的維持必須靠雙方的努力經營。

 

      特別是我們要清楚,我跟對方是不是「適合」?

      我們要選擇的是一個跟我「適合」的人,而非去找一個「最好」的人。

      這個是要先建立的前提--兩個是適合的人。

 

      戀愛的三個成功要素--對的人,對的時間,對的地點。

      任何一個因素沒配合好,戀愛就很難成功;

這就是所謂的天時,地利,人和。

      天時與地利還猶有可為,如果是不對的「人」,就一點辦法也沒有了。

      一定要看清楚自以為的「執著」是不是只因為「不甘心放手」呢?

Posted by eduliu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42)